张家港市崇真中学档案管理制度
崇真中学档案保管制度
一、凡符合《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》要求的档案,全部由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保管,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占为己有。
二、根据《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》的规定,每年定期接收各各部门应归档的材料。
三、档案室接收的档案应及时整理入库保管,不得随意堆放它处。
四、档案室的全部档案按照《档案分类方法》进行分类,文书档案保管期限的划分,参照《关于机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》,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。
五、所有室藏档案按照由左向右、自上而下的顺序编号排列,密集架上标明案卷类别、年代,以便调阅,调阅后的案卷应放回原处。
六、原则上不外借档案。确需借出的档案,应在规定时间收回。
七、每年定期对所保管的档案进行一次检查、清点,如发现问题,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,最大限度地延长档案寿命。
八、档案人员如有变动,交接人员要对所管档案进行逐一清点,发现问题须在备注中详细说明,认真填写交接目录,双方签字,以备查考。
九、每年年终时,对档案收进、移出、保管利用等情况进行统计、总结,以便改进工作方法和提高工作效率。
崇真中学档案借阅制度
一、查阅本部门的档案,可以直接到档案室调阅;查阅非本部门的重要档案,
须经归档单位领导同意;外单位或个人查阅本单位档案应持介绍信或身
份证,经批准方可查阅,并合理收费。
二、对各类档案均按规定的查阅范围提供利用,查阅人员要如实说明查档的目的和内容,符合查阅条件的办理手续,方可查阅。
三、如摘抄、拍照、复制所查档案内容,需经档案管理人员同意,其中涉密内容需抄录、复制,要经主管领导批准,且只许在档案室内进行,利用者对其机密内容要负责保密。
四、利用者对所借档案要妥善保管,不准拆卷、抽页、涂改、圈划、污损等,如发现以上情况,要追究责任,严肃处理。
五、借阅者均须填写借阅登记,限期归还。节假日前,要将所借档案送还档案室,如需继续使用,应重新办理借阅手续。
六、借阅人员退还档案时,档案管理人员要认真清点档案数量,检查案卷有无损坏,文件是否齐全等。
七、利用人员应将利用效果及时向档案部门反馈,为总结规律、扩大档案宣
传积累素材,以更好地提供利用。
崇真中学档案库房管理制度
一、档案库房是档案资料保护和贮存的重要基地,是提供利用档案的中心,除领导批准外,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入内。
二、保管档案必须有专用库房,并设专人负责管理。库房内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,保证档案安全。
三、档案进出库房,要建立严格的登记制度,包括档案收进入库,库存档案调出室外及日常的调阅、归还。
四、档案库房应设有防盗、防火、防潮、防尘、防虫、防鼠、防高温、防强光的措施。
五、对新接收入库档案要严格检查,对有虫蛀、发霉及其它问题的档案须经科学处理后方可入库。
六、每天定时测记库房内温、湿度。温度应控制在14-24℃之间,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-60%之间。
七、库房内应保持清洁,不得堆放与档案无关的物品。
八、每年定期对室藏案卷进行总清点,检查帐、物是否相符。
九、每天下班前,应关闭库房门窗,切断水、电源,确保档案安全。
十、定期打扫库房卫生,保持库房与档案的清洁。
崇真中学档案人员工作职责
一、认真学习、贯彻《档案法》,严格执行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,了解档案工作方针,掌握档案管理工作的基本技能。
二、负责本单位各类档案的接收、整理、保管、鉴定、统计等项业务工作。
三、监督、检查、指导本单位各部门归档、立卷等项工作。
四、积极开发档案信息,编制各类档案检索工具及参考资料,为本单位各项工作服务。
五、负责档案借阅登记和利用效果收集工作。
六、负责档案库房的管理,做好“八防”工作,确保档案完整与安全。
七、熟悉室藏,做好档案利用工作,积极主动热情为利用者提供服务。
八、积极开展学术研究,参加各种学术活动,不断提高工作质量。
崇真中学档案保密制度
一、 档案管理人员和利用者均应树立保密观念,贯彻执行《档案法》和《保密法》,共同保守档案机密。
二、 对各类档案均应按规定的范围进行查、借阅,并严格履行手续。查、借阅机密档案要经主管领导批准。
三、 对机密档案要严格管理,不得将机密档案私自带出档案室或外传,对
机密档案内容不得自行摘抄、拍照、翻印或复制。
四、 涉及档案机密的人员一律不准在家庭、子女及无关人员面前谈论有关档案机密内容,不得在普通电话、明码电报和私人通信中暴露档案机密。
五、 利用者对所借档案文件、技术图纸等必须妥善保管,及时归还,不得转借他人,不准携带公出、探亲访友、出入公共场所。
六、 对保管期满、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文件要按规定销毁,不得以废纸出售。
七、发生失密、泄密和档案被盗事件时,要立即报告主管领导、保密或保卫部门,当事者要写出书面报告。对违反保密规定、造成失泄密和被盗密者,应按其性质及情节给予严肃处理。
崇真中学档案利用工作制度
一、档案资料一般不外借,只在阅览室内查阅。确因工作需要借出使用,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,借出时间不得超过七天。
二、外单位来利用档案资料者,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、居民身份证或工作证。经分管领导批准后,方能查借。
三、查借档案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,做好利用效果反馈记录,填写清楚档案名称、内容和利用目的,归还要及时并核对消注。
四、利用“三密”档案资料和个人档案,必须严格按照《保密法》及组织、人事 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。
五、利用者要保守机密,负责维护被查借档案的完整与安全,不得涂改、污损、丢失和转借;不得出具伪证、误证,违者严加追究。
六、利用者需要复制档案和索取档案证明,必须征得档案管理人员的同意才能办理,档案复制件和证明中引用的材料,应与档案原件相符,并注明出处,经审查无误后,加盖公章生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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